构筑“三位一体“新格局 奏响法治宣教“最强音”
近年来,黑龙江省嫩江市关工委把普法教育作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重要基础性工作,在工作中“举新措,放大招”,积极构筑“三位一体”新格局,奏响法治宣教“最强音”,推动法治教育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护航青少年健康成长。
优势互补,“三位一体”彰显活力
市关工委紧紧围绕青少年在学校、家庭、社会三个受教育的重要部位,坚持组织联建、队伍联管、阵地联用、活动联办、服务联创,不断强化每个部位职能作用、推动各个部位优势互补,
使“三位”职能得到发挥,“一体”形成教育同心圆和强大合力。
一是推动“三位”联合共育。为促进学校、社会、家庭普法教育无缝对接、一体遵循,每春季举行一次成员单位工作联席会议,统一思想认识,确定目标任务,落实工作措施;组织“五老”宣讲团成员进校园、家长学校举办法治讲座;携手学校、家庭、社会与“五失”青少年结对子,共同帮扶帮教、一起普法维权、互享信息与成果;配合相关部门编辑青少年普法宣传单、自我保护宣传手册等普法宣传教育品,每年组织青少年开展普法知识竞赛;协调开放法院、检察院等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实现社会教育资源共享,引导青少年参与社会法治实践活动,让40多名问题孩子回归了正道。
二是强化“三位”工作职能。学校、社会、家庭在普法教育中各有所责、各有所长。(一)是发挥学校主导性作用。2021年---2014年在“关爱明天•普法先行”活动中,市“五老普法宣讲团”组织宣讲员进校园举办普法知识讲座、竞赛等活动40余场,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000余册、宣传单9000余份,有力配合了中小学校普法教育工作的落实。第二小学、山河小学、第三中学、海江中学、九三小学等,邀请老法官进校园开展讲法活动,警官们用生动的案例和深入浅出的讲解,向学生们详细地讲解校园欺凌带来的伤害及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教育学生要自觉远离校园暴力,告诫同学们在日常生活中要积极向上,不言语侮辱他人、不随意跟人起冲突。如受到欺凌时要学会适当的反抗,及时告诉家长与老师,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依法进行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二)是发挥家庭基础性作用。市关工委强化各学校家长学校建设。每个乡镇(社区)、中小学校都成立家长学校,广大“五老”、法治副校长积极参与授课、以案释法,和家长一道学法用法。2022年3月,市关工委在6个中小学校建立了“家庭教育心语工作室”重点对家长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宣传,聘请家教名师培训家长家教方法和技巧,有效增强了家长言传身教,依法带娃的责任意识。(三)是发挥社会引导性作用。市关工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开展送法讲法护法、普法结对等系列活动。嫩江镇关工委10多名“五老”常年担当网吧义务监督员;教育局关工委100多名班主任担任留守儿童、单亲家庭、问题学生的代理家长。同时,市关工委协助成员单位,加大法治服务力度,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协助媒体法治宣传,常年保证电视有图像、网站有文字、广播有声音,还开辟了校园通、班级QQ群、微信群等;支持以老年志愿者为骨干的“普法宣讲团”,每年配合老年大学“文艺宣传队”到社区举办普法专场演出两次以上。
合力普法,激发“一体”有效活力。
在青少年“零犯罪”创建活动中,社会、学校、家庭交叉合作,各尽所能。“八五”普法以来,市关工委“英杰心灵驿站”青少年法律工作室、与公检法“关爱工作站”、学校“五老工作室”通力合作,累计做普法报告会40多场次,推送普法信息6000多条,举办普法知识竞赛20多场次,受众青少年达1.5万人次。2023年以来,全市40多位法治副校长开展“送法进校园”法治宣传活动60余场次,举办法治讲座60多场,发放法治宣传资料9000余份,受益师生1.2万人次。通过坚持组织联建、队伍联管、阵地联用、活动联办、服务联创,使“三位”职能得到发挥,扩大了法制宣传教育的覆盖面,“一体”活力得到提升,绘就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同心园。
三年来,嫩江市关工委不断采取新举措,实时放大招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打造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普法工作格局,奏响了新时代法治宣教“最强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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